2012年1月20日,《羊城晚报》珠中江新闻版刊登羊城晚报对知名心理品牌—帮达(珠海)心理机构的心理咨询师曹泽能进行采访,采访内容是关于外来工子女频出事的事件,详细内容如下:
外来工子女频出事,悲剧源
监护人责任缺失
羊城晚报珠海讯 1月17日,6岁男孩惨死公交车轮底下,家长指责司机没有良心,司机无辜表示自己毫不知情绝非肇事逃逸,处理事故的交警称,目前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司机主观逃逸,但仍需要进一步调查。
无论结果如何,孩子的生命已无法挽回。(详见《羊城晚报》1月18日A11、19日A8)
频发意外 令人反思
据记者了解,近几年来,珠海市有不少孩子意外死亡。
2010年5月,一名3岁的小男孩在春泽名园小区内玩耍,不慎在小区水池内溺亡。父亲赶到时见到孩子头朝下地浮在水池里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其实,水池水深未及膝。
2008年6月,一名7岁女童在华子石附近不慎跌入路边沟渠,警方连续几日搜寻却一直不见女孩踪影。据悉,当时小女孩正和母亲一起路过这段排洪渠。母亲推单车走前面,女孩独自在后面。由于雨势较大,路面积水较严重,女孩不小心掉进了排洪渠内,母亲只听到孩子叫了一声“妈妈”,扭头时孩子已不见踪影。
2005年6月,一名9岁男童在珠海吉大吉莲新村旁的排洪渠内玩耍时,不慎掉入渠底的下水道内。搜救人员抽光了排洪渠,终于在5个小时之后找到了男孩,却已无力回天。
这些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: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。为什么外来工子女频频出事?是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,还是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?
发生悲剧 悔之不及
刘先生是来自湖南的打工者,在珠海市金鼎一家工厂打工。他有一个8岁的男孩,十分调皮,放假期间他最头疼。“我们是打工的,本来懂得也不多,除了学校能教给孩子一些东西,我们也只能陪他玩玩。一些本地的孩子,家庭条件好,假期都被送去学习各种课外知识和特长,我们没有钱让孩子学那些,一到放假,我和他妈妈要工作,他就没人管了,像个‘野孩子’。”刘先生说,“我们又不能限制他出去玩,毕竟是孩子嘛,但是说不担心是假的。”
刘先生得知1月17日6岁男孩不幸被公交车碾压致死的悲剧后,深感惋惜。他表示这件事对他触动特别大,感觉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。“平时我们对孩子的管教也不严格,以后真的要多注意了。”
监护人不知自身责任
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一位教育工作者表示,学校安全教育固然重要,但离开学校便应该重视监护人的责任。放假期间,孩子们处在一个非组织性的环境中,不比在学校期间具有可控性,所以更多地应该强调一个监护人的责任。
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冬菊表示,监护人一定要明确监护人责任,同时也要时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。“无论工作多忙,也要抽空将孩子照看好,如果实在自己没时间,可以送到托管机构。”李冬菊说。
心理教育专家曹泽能表示,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要多与家长进行沟通,尤其是针对年龄较小的孩子。
羊城晚报记者 何叶舟
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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